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程昱)日前,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全覆盖,我市开始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市每个村(居)配备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让基层干部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法律服务。
我市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基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采取无偿服务方式,承担所在乡镇(办)所属村(居)的法律顾问工作,为村民开展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础性法律服务,帮助村集体完善自治章程,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等项工作;另一方面是延伸性法律服务,农村法律顾问接受集体或村民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等。法律顾问与村(居)签订《定州市村(居)法律顾问协议》,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同建设稳定、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截至目前,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率先在辖区各村推行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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