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刘洁)近日,记者从财政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共投入计生惠民资金498万元,对16016户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今后还将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研究普惠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采取多项政策对计生家庭优先优惠。
为积极鼓励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人口奖励政策要求,及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截至目前,共落实计生奖励资金498.1万元。其中,为26108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5619名城镇无业居民及下岗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资金362.7万元;为560名放弃再生育指标一次性指标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资金56万元;为198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资金59.4万元;为全市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发放救助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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