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1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通知强调,要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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