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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抵制“七类违法”成主题

时间:2014-12-02 11:46:0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牛勇)今年12月2日是全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此次活动的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11月28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大队获悉,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包含“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届时,市公安交警大队将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宽阔的公路上车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有些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了许多不可挽回的悲剧。记者从市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到,截至10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18万辆,机动车驾驶员近16万人。全市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7115起,造成86人死亡、96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45万元。看到这样一组数据,不但让人触目惊心,更发人深省。生活中,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承载的不仅是个人的安危。一次交通事故,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甚至他人的家庭带来灾难。
据市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自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发生的事故仅占很小比例,更多的事故还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自身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驾驶引发的。从近年查处情况来看,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的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首位,是“马路第一杀手”。1─10月份,我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以酒驾、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车道行驶及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为主。其中,查处超速违法行为4000多起,酒驾违法行为100多起,不按车道行驶违法行为1000余起,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违法行为3000余起。
据了解,“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的确定,旨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努力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人、车、路等各个方面,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等诸多环节。在此,市公安交警大队呼吁,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摒弃各种不良交通陋习,克服侥幸心理和惯性思维,树立文明、安全、和谐的交通理念,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超速行驶;机动车驾驶员要牢固树立礼让斑马线意识,不随意掉头,不迂回穿插,不闯灯越线,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道路交通安全、有充、畅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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