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成淑平)为进一步增强环保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环保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1月26日至27日,我市举办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简称新《环保法》)培训班,邀请省环保厅法律顾问、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主任马倍战等,对市环保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全体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会上,专家们就环境信息公开、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环境案件移送的分类及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以案释法,梳理剖析典型案例,使新《环保法》入脑入心,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环保责任意识,提升了综合执法能力。
据悉,新《环保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新《环保法》贯彻落实工作,国家环保部集中发布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现场停产整治、信息公布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强化排污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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