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环保局依法查处、移送两家造粒、破碎塑料非法加工企业,两名涉案企业主王某某、李某某分别被处行政拘留7天处理。这是今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第一例和第二例环境违法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
1月22日,市环保局接到市督查局、群众热线转办的关于两家造粒、破碎塑料企业非法生产的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取证,确认两家企业存在非法生产、偷排偷放行为,违反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有关规定,市环保局对这两家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主,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月12日,市公安局对涉案人员王某某、李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对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对涉案人员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必须保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民参与,铁腕整治,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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