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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制度改革意见出台解析影响你我的“干货”

时间:2016-03-25 09:44:00  来源:  作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走势,对人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日,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给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记者梳理发现,《意见》全文6000多字,分为9个部分30条具体意见,条条都有“干货”。
“研究制定”一词出现14次涉及多项重大改革
作为我国首个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该《意见》在顶层设计上对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等进行了全面部署。记者检索全文,“研究制定”一词出现14次,涉及多项重大改革。
其中,“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这一条,在许多人的“朋友圈”里热传。“离岗创业”有了制度保障,让许多体制内的科研人才跃跃欲试。
不仅“体制内”的人可以出来,“体制外”的人也可以进去。在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方面,第十八条明确指出,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注重人选思想品德、职业素养、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综合考核。
对于人才管理,要求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防止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管理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此外,还将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方式也将迎来改变,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职称外语不再是“硬杠杠”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的评价标准,往往指引着人才的培养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印发的《意见》中,人才评价机制做出众多调整。“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因与科研人员切身利益相关,引发较多关注。
《意见》指出,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注重引入国际同行评价。
此外,还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全科医生等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
年薪、股权、期权鼓励创新有哪些新举措?
“创新创业”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的又一高频词。为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也是“蛮拼的”。
比如,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
比如,研究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对不适宜实行股权期权激励的采取其他激励措施。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再比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
这些激励制度,大大放开了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准入门槛,解除了原有的体制机制“羁绊”,通过市场的作用充分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对于技术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则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
海外人才签证居留条件放宽汇聚全球人才
从人才自由流动的角度,中国“绿卡”能否降低门槛,户籍身份壁垒能否破除,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此次《意见》的出台,给出了明确的路径。
《意见》指出,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
“对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放宽条件、简化程序、落实相关待遇。整合人才引进管理服务资源,优化机构与职能配置。”《意见》中明确写到。
如何破除人才流动障碍?也有了相应指导意见: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先落户制度。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
专家认为,破除在人才流动中设置的诸多硬性条件,有利于为人才流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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