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玉凤赵海涛)近日,我市印发《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内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建成区和规划区内新增违法建设产生,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行动为期3年,2016年,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30%;2017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70%;2018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方案》明确提出,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违法建设项目,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及城区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对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把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的乱搭乱建简易设施,主要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未批先建、违法许可建设、有碍观瞻的违法违章建筑作为重点,今年年底前率先拆除。
建立违建属地管理长效机制,制订巡查管控方案,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凡是当年发现的应当拆除的新增违法建设,当年必须拆除。建立违法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违法建设相关信息,充分利用遥感技术、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多维防控手段。同时,开展“无违建社区创建”活动,确保本辖区内新违法建筑“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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