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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835余万元

时间:2016-11-15 09:18:1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前三季度,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418户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46份;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8起,解决66起,结案率95.7%,共为137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835.55万元。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人事局联合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门,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农民工投诉举报的拖欠、克扣工资案件,当日接待、当日立案、当日调查,做到接待一起,处理一起。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用人单位278户,涉及劳动者5763人;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9起。
    通过突击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业介绍组织和机构10所,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7所;收缴广告牌18块、求职登记表13本,销毁招工信息1000余份。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46家,其中劳务派遣单位7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份,督促参加社会保险4家,催缴社会保险费20.1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30份。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成农民工投诉举报接待大厅,将劳动监察办案流程上墙公示,安排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登记,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方便快捷服务。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农民工维权专线,对农民工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按照“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的原则,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快速查处,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相关政策,增强广大劳动者合法维权的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遏制欠薪行为发生。
    同时,按照河北省《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将“欠薪入罪”作为惩治欠薪“老赖”的利器,对发现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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