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子超)我市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四类学生实施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已收取费用的将一次性退还。
受助范围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市教育局通过加强学校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并与民政部门、扶贫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认真做好相关数据对接,及时公布政策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目前,已对全市418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认定工作,下一步将进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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