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荣昊)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自11月1日至2017年1月2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我市将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拖欠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查处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化解产能过剩、治理大气污染中限产或关停且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包括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恶意欠薪及欠薪逃匿情况等。
通过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三减少一下降”,即欠薪案件同比减少、被拖欠人数同比减少、被拖欠金额同比减少,因欠薪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确保2017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
据悉,今年以来,劳动监察部门共巡视检查建筑工地151个,涉及工程项目66个,涉及农民工6899人,指导补签劳动合同3089份。受理投诉举报案件86起,解决85起,结案率98%,共为1488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873.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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