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患者需在12月31日前进行补偿结算,过期将不予补偿。截至11月底,我市共为326.39万人次参合农村居民补偿医疗费用47750.03万元。图为参合人员正在市人民医院结算补偿费用。 记者李佳阳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