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文昭)2017年1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试点工作正式实施。市人民医院是我市唯一入选的“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互认”指定医院。
经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首批试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医疗机构共102家,其中北京市31家、天津市26家、河北省45家。
首批试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项目共17项,包括7项常规医用X射线摄影、5项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项目和5项核磁共振成像(MRI)检查项目,均为医学影像学科最为常用、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共享工作基础的检查项目。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使用患者在试点医疗机构已获得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进行诊治,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同时,为方便试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和患者识别,在实行共享的医学影像图像资料上的医疗机构名称后增加“-GX”标识,作为共享的统一标识。患者如果想到异地就医,要检查自己的片子上是否带有“-GX”标识。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