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子超)“作为一名罪犯,我未踏入监狱的大门,获得了监外执行的机会,我一定带着感恩的心接受监管,好好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1月10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监狱等相关部门,对全市17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中,对社区服刑人员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必须履行的义务进行了全面讲解,指出了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监禁刑罚和非监禁刑罚的相同和不同之处,使社区服刑人员倍感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
警示教育学习后,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严格服从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