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资滨、通讯员吕兴彤)2017年度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启动,截止日期为4月5日。全市符合条件企业可向市工商部门提出申请。
据了解,新申请河北省著名商标的申请人应是在本省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申请商标应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市场信誉和商业价值的商标;申请延续河北省著名商标的申请范围包括2014年度新认定及延续的河北省著名商标。新申请或延续申请河北省著名商标,申请人可以向市工商局提出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工商局按规定向省工商局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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