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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民信赖的好法官―――记诚信十佳个人王晓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间:2017-04-28 10:05:25  来源:  作者:


□记者张玉凤、赵海涛
    “心中有爱,崇法尚法,我们的生活就会充满真善美!”这句朴实的语言,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百姓情怀。她叫王晓丽,市法院环保庭庭长。自1995年来到市法院工作,她22年如一日,用行动践行着一名普通法官心系百姓、乐于奉献、公正司法的高尚情操。
    勤奋好学
    练就一身真本领
    走进王晓丽的办公室时,她正埋首整理着刚审结的一起案件卷宗。在她的办公桌上、抽屉里、书橱中,则堆满了卷宗和法律书籍。
    “作为一名庭长,首先要业务精通,只有自己熟练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着过硬的办案能力和法律素养,才能指导和带领同志们办好案。”王晓丽常常告诫自己,作为一名法官,只有不断学习、思考、更新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
    1995年,王晓丽从河北司法学校毕业后来到市人民法院。从那时起,她没有一刻放松过学习,背诵法律条文,学习办案知识,总结办案经验,查阅经典案例……22年间,她从书记员开始,先后担任过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直至任执行庭庭长、环保庭庭长。期间,她不仅完成了河北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学习,还完成了北京大学法学本科全部课程,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凭借着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踏实的工作作风、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高昂的工作热情,王晓丽取得了不凡的业绩。经她主办的案件,没有一起被改判,没有一起错判,也没有一起超审限。
    温情执法
    与百姓心连心
    从踏进法院大门那天起,王晓丽就立志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她努力地实践着自己的诺言。
    2009年,王晓丽还在执行庭当庭长,有一份赡养案件到了她那里。卷宗显示,我市有一对老夫妻家里的房屋被变卖,居无定所,女儿又离家出走,联系不上,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老人的女儿失去联系,两位老人又实在没地方住,如果我们不管,他们就只能露宿街头。”针对这一情况,王晓丽和同事们一边帮老人联系养老院,让他们暂住,一边抓紧时间寻找老人的亲人。“两位老人在养老院住不惯,情绪很低落。他们没事儿就来法院,我们为老人们倒热水,买来吃的,让他们在办公室歇歇。看着他们难过的样子,我们心里也不好受。”
    后来,在王晓丽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找到了老人外孙的线索。王晓丽立即带人赶往其所在村子。在王晓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老人的外孙最终同意把老人接回家。此时,已是晚上9点多。当王晓丽一行把老人送回家,即将乘车离开时,两位老人紧紧拉着她的手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我们老两口儿真不知道该咋办……”
    温情执法,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王晓丽就是这样,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她都发自内心的关爱和尊重,把司法过程变成一种人文关怀。
    廉洁自律
    一身正气护公平
    办案多年,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诱惑和干扰。然而,王晓丽却始终牢记“勤奋、廉洁、高效、公正”的人生信条,时刻保持廉洁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公正,是审判及法院工作必须坚守的底线,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像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维护它。”王晓丽说。
    一次,有位涉及环保案件的当事人托王晓丽的朋友找到她,想让主办该案件的王晓丽帮忙,被她当场拒绝了。她对朋友说:“咱俩是朋友,如果不涉及法院的工作,我肯定义不容辞去帮忙。但我是一名法官,必须对得起良心,绝不能拿法律换人情,请你理解我。”
    一次次拒绝说情者,一次次拒绝金钱的诱惑,王晓丽的办案风格逐渐被大家认可,并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这么多年,晓丽对工作认真负责,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她为我们树立了好榜样。”她的同事崔会军说。
    柔肠侠骨担道义,清风正气护公平。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王晓丽先后荣获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称号,并多次被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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