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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收费标准再降低

时间:2017-08-08 15:24:0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梦怡)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降低了公民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
    据了解,公民办理不同种类的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都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幅度在15%-25%不等。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160元;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40元;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30元,短期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80元,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160元,长期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240元;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15元。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8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40元;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元降为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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