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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4家单位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时间:2017-09-06 14:14:5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牛勇)我市14家单位获评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文明单位”,同时,16家单位得以保留荣誉称号。
    市地方税务局、市气象局、市国家税务局等7家单位获评文明单位,邢邑镇和大鹿庄乡获评文明乡镇,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北刘家庄社区获评文明村,北城区瘟庙街社区、西城区名仕社区、南城区宝塔街社区、东亭镇黄家营社区获评文明社区。获得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文明单位8家、文明校园1家、文明乡镇5个、文明村1个、文明社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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