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红、赵海涛)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我市高龄津贴标准大幅度提高,百岁老人高龄补贴从原来300元每月,提高到每月600元。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不仅积极推行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还充分发挥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自发组织作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使老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与此同时,为促进广大高龄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根据《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精神,通过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扎实推进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等一系列务实举措,让老年人深深地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截至目前,共有52名百岁老人已经享受提标后的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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