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青锋)12月27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印发通知,自12月27日12时起,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黄色)升级为二级(橙色)。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最新版的《污染源排放清单》和修订版《定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定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减排清单中未编制“一厂一策”的限产企业和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企业必须停产到位;重点行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和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对落实各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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