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督促各乡镇(办)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定州市民政局2018年社会救助工作核查实施方案》,按照低保动态管理的要求,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特别是在低保应退尽退方面,各乡镇(办)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落实应退尽退。截至2018年5月底,全市清理城镇低保826户、1128人,清理农村低保3932户、4486人。目前,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此次清退中,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采取各乡镇(办)自查与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
这些人低保资格将会被取消,并从低保行列予以清退。
1、低保对象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市(大中专在校生除外)及常年外出务工人员;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
4、虚报、瞒报家庭收入的,拒绝核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
5、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享受低保期间购房、建房、装修现有住房的,购置汽车、高档电器、贵重首饰的;
6、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义务的;
7、低保对象的子女条件较好,办有私营企业或经商的,低保对象子女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8、有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的;
9、“政策保、人情保”等问题,如为解决当地遗留问题、信访问题违规办理低保的,干部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或隐瞒事实的,户籍信息不实的。其中,涉及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待遇问题,无论是办理还是清理,一定要更加严格。
10、其它不符合城乡低保规定的情况。
那么,我市低保目前发放情况到底如何,每人每月究竟是多少钱呢?下面重点来啦!
“三无人员”按农村305元、城镇550元标准发放,其他困难家庭,根据家庭生活和劳动力情况,适当分类,按不同档次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家庭劳动力情况,精准核定发放标准,保证兜得准,兜得住,兜得牢,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城乡低保清查整治行动,主要是为了坚决纠正低保乱象问题,解决城乡低保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通过这样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切实实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保障困难群众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