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我市制定了医疗扶贫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并细化具体措施,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分类救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总体目标:基本医疗有保障
到2020年,基本实现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上病,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期盼,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概括起来就是“基本医疗有保障”。
总体任务:三提高、三精准、一控费
三提高,即提高保障水平、提高服务能力、提高健康水平。
三精准,即精准识别、精准救治、精准管理。
一控费,即有效控制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
具体措施
落实“三重”保障,提高保障水平
“三重保障线”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门诊、住院时,提高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医疗救助水平,并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以减轻贫困患者的就医负担。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后的个人实际支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支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三个一批”行动
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先诊疗后付费,在县域内住院“不用交押金”
符合医保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贫困患者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凭个人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将贫困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交医院收存,不用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出院时,贫困患者只需支付“三重保障线”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即可,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目前我市已有1800余人享受此项政策。
大病集中(专项)救治
明确“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9种集中救治大病,定点医院为定州市人民医院。
农村贫困患者罹患这9种大病的,原则上在县级定点医院就诊,实行单病种收付费管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90%。目前全市已救治242人。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
签约服务内容: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全面实施12类45项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加强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
按照全省村级卫生室标准化要求,村卫生室不能被挪用、闲置,面积必须达到60平米,相关设施必须达到要求,村医必须在卫生室接诊、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