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啦!
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近日,我市正式启动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工作,每年将认定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中小企业20家,并对认定的企业授予“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化示范中小企业”牌匾、证书,市财政还将对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据了解,标准化示范中小企业由各乡镇办和园区管委会进行推荐,市工信局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标准化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那么,什么才是标准化示范中小企业呢?标准如下:
1、在我市登记注册两年以上的工业中小企业、软件开发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工业企业。发展前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企业基础管理和专项管理科学规范,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五年无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经营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管理、厂容厂貌管理等,具有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文本和执行体系。
4、对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不到位的、出现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环保不达标或近五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有偷税、漏税行为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实地现场核查内容:企业内部道路、办公区、生产区环境优美,绿化率高。物料、垃圾、杂费料分类堆放,机器设备机台干净整洁。上岗职工工装、安全帽等着装整齐,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重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示,安全生产、环保措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是否建立台账管理等。
标准化示范中小企业的认定程序:
申请认定的企业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填写《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化示范中小企业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监局出具的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证明、环保局出具的无不达标或近五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证明、质监局出具的无产品重大质量事故证明,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出具不拖欠纳税证明。
2、上一年度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3、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目录及有关材料。
4、企业需提供经营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管理、厂容厂貌管理等10项管理制度规范文本材料。
5、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6、其他材料。(能够反映厂容厂貌、办公室环境、生产车间等实景彩色照片10张以上)
注意:
认定工作将每年进行一次,每两年复核一次。
复核中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整改,三个月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标准化示范中小企业资格。
企业在申请标准化示范中小企业或考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定资格,并在三年内不予受理认定申请。
认定为标准化示范中小企业的,还将作为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及资金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