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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统领凝共识履职尽责勇担当

时间:2018-07-16 17:21:05  来源:  作者: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7月1日上午,在市检察院党员活动室内,20余名干警重温了入党誓词。
    “近年来,我们坚持抓党建与抓检察业务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做到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评,以党建工作的落实促进检察干警宗旨观念、执法作风的转变,以党建来提高党员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院上下形成了抓工作有办法、工作起来见成效的良好氛围。”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张广辉说。“党建微信群”发挥大作用
    “《人民日报》微平台发布了《党费能从工资里扣吗?忘交了怎么办?这些问题党员必看!》的文章,大家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学习。”在市检察院党建微信群里,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提示。自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以来,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借助“互联网+”新模式,将支部建在“微信”里,形成了网络延伸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生动局面。微信群一建立,便获得了全体党员的积极响应。
    “我院的党员大部分都是一线干警,不是在提审的路上就是在整理卷宗,上班时间都非常忙,集中起来学习不容易。”组织委员张红刚说,“有了这个微信平台,我们就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参加集体学习,还可以在里面交流学习心得,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市检察院还通过该群发布相关工作信息,让外出党员及时了解单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从而使广大一线党员从传统的会议和书本学习为主中解放出来,一方面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党委的信息,另一方面又可以及时向广大党员传递信息,大大提高了“党委———支部———党员”之间的信息传递效率。
    “我院机关党委下设4个党支部,各党支部也建立了微信群,主要围绕党建动态、党员先进事迹、健康知识、医疗政策等内容,定期为支部党员开展‘微党课’,引导支部党员化零为整、自主学习。”张广辉说。
    市检察院通过将党建融入“微信群”,党员之间的沟通更加频繁、有效。许多党员干部主动在朋友圈分享好的党建工作文章,宣传党的政策,介绍好的经验,及时传递党建正能量,每个人随时随地都成为党建正能量的传播者、接收者、受益者。
    主题活动让党建工作“实”起来
    “此刻,我站在这里,胸佩检徽,手握国家法典,忠于事实和法律……”为迎接党的生日,“七一”前夕,市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开展了以“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检察做贡献”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在“五一”“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该院积极组织开展升国旗、检察官宣誓、党建知识考试、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宪法日”法律宣传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形成讲政治、守纪律、整检风的坚定思想和良好的行为导向,着力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激发干警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精神,全力营造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张红刚说。
    不仅如此,该院党委还在全体党员之间开展面对面谈心交心活动,坚持坦诚相待的原则,了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对有思想包袱或实际困难的同志,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疏导和帮扶,及时消除隐患,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苦干在先,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加强。
    “我们把各种党建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打造‘思想过硬型、效能提升型、作风标杆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激发了大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让党建工作‘实’了起来。”张广辉说。检察服务送到“家门口”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或一般不公开审理,二是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讯问或旁听……”今年5月份,市检察院党员干警走进实验中学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让学生深刻认识到不良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及深刻教训,警示全体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近年来,该院党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根据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工作,真正把检察服务送到“家门口”,切实畅通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沟通渠道,有效提高了执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市检察院还依法推进检务公开,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和宣传检察工作。“今年5月,我们还举办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局代表、学校师生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市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蜡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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