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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道义侠骨也柔情———记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科副大队长张建龙

时间:2018-07-17 09:57:26  来源:  作者:

    有一种交通警察,他不出现在十字路口的岗亭里,只出现在残酷的交通事故现场。他面对的是惨不忍睹的交通意外,他接待的是痛不欲生的死伤者家属,他的工作是让受害者与肇事者这对极端矛盾的双方,平静接受依法办案的结果。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科副大队长张建龙就是其中一员。
    处理事故要水端平”“一碗
    “在我们的工作中,和死伤者家属打交道是最难的,因为责任的判定涉及个人利益。”张建龙说,“如果不能一碗水端平,不但会直接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交通民警的执法形象,甚至会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影响社会稳定。”
    为此,张建龙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为谁从警、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把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办案原则以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贯穿整个事故处理之中,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
    去年6月,在定魏路周村镇路段,一辆无牌无证的外地大货车停靠在路边,一位附近村民驾驶摩托车经过,由于速度过快来不及躲避,追尾大货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接到报警后,我们立刻赶到现场,查勘后发现大货车是违规停车,证照手续还不全,摩托车驾驶人是自己撞上导致死亡的,所以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张建龙说,“当时死者家属一口咬定是大货车停靠位置违规造成驾驶人死亡,要求大货车全部赔偿,案子一下陷入了僵局。”
    为了尽快化解,张建龙首先找到受害者居住村的村干部帮忙调解,并联系法律顾问为死者家属提供帮助,同时与大货车司机协商赔偿,经过一周的努力,事情得到顺利解决,双方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交通事故是残酷的,对于双方都是沉重的打击,所以法律‘这碗水’一定要端平。”张建龙说,他深知肩上的责任、执法的艰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更知道,要把每一起交通事故办成“铁案”,就必须用好法律的“准绳”,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火眼办案让肇事逃逸者无处遁形
    肇事逃逸一直是交警执法的一个难题,也是影响警民关系的一个门坎。对此,张建龙的观点是:“只有不怕辛苦,加大侦破力度,才能有效震慑逃逸,还百姓一个心安!”
    今年4月,夜班民警接到一起事故电话,报警人称叮咛店镇杨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行人倒在马路上,肇事车辆不知去向。张建龙带领4名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展开周密勘察。
    “当时我们赶到现场后,行人已经没有呼吸了,初步断定这是一起肇事逃逸案。”张建龙说,“现场只发现了残留的车辆碎片,事故又发生在深夜,没有目击证人,肇事车辆信息线索一时难以查找。”
    “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就是对群众的极端不负责任。”张建龙如坐针毡,在经过大量现场勘查后,他将办案民警分为3个小组,一个小组负责调查车型,并到汽车4S店查找买卖记录,一个小组到车管所调取同款车辆信息,一个小组调取沿街监控,查找嫌疑车辆逃跑痕迹。
    “经过多个渠道调查,最终我们锁定了一个附近村民,而且很有可能他已经逃回家。”张建龙说,“确定信息后,我们立刻联系了该村干部,并前往嫌疑人家中,发现了嫌疑车辆,从而确定嫌疑人,整个过程我们只用了8个小时。”
    在张建龙的带领下,每一起肇事逃逸案都能迅速侦破,为受害人讨回公道,2017年,张建龙共破获肇事逃逸案167起,今年以来,已破获70多起。“肇事嫌疑人纵然千方百计掩盖,也会留下破绽,关键是要用心。只有练就过硬本领,方能拨开迷雾,缉拿真凶,为警徽添彩。”张建龙说道。
    换位思考为当事人带来春天般的温暖
    在张建龙心中,构建良好警民关系的关键就是群众利益至上,对此,他每次开会都和民警们讲:“群众的利益,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所作的一切必须为了群众。”
    多年的一线工作经验告诉张建龙,交通事故处理,要查明真相,分清责任,既为受害人争取合理的利益,又使双方当事人达到基本满意。事故处理民警工作的主动性、对当事人的换位思考极为重要。有时候,一些力所能及的“额外功课”,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额外功课”所包含的,是整个事故科全体民警的共同智慧与奉献,艰辛与付出。尤其是面对那些急难险重和无钱救治的当事人,民警们的积极帮助、深切关怀会给当事人带来春天般的温暖。
    在张建龙的倡导下,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协会”成立,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去年8月份,在北庞村路段,一辆农用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腿部骨折,送往医院救治。张建龙到达现场后迅速做出了判定。“这起事故定责很简单,现场的目击证人有很多,取证也比较简单,农用三轮车无证无照,要付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建龙说。
    按理,案子判了就没有必要再管了,可张建龙却没有这样做。“当时通过村书记了解到,驾驶农用三轮车的老人今年60多岁了,家里也没有孩子,和老伴儿俩人相依为命,平时就靠帮别人拉蔬菜挣钱,实在是没有赔偿能力。”张建龙说,“伤者是一名30多岁的妇女,本身就是低保户,丈夫是残疾人,孩子还小,家里也十分困难,更拿不出钱来看病。”
    了解到双方的情况后,张建龙及时通过“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协会”协调基金补偿救助,还积极联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先为伤者进行救治,最终伤者获得了2万多元的基金救助,解决了燃眉之急。自“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协会”成立以来,由张建龙处理的补偿案件有20余起,救助金额累计20多万元。(记者赵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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