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王永利)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资金补贴工作,截至8月中旬,我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282台(件),销售金额2416万元,应补贴314万元。
据了解,在销售过程中,我市重点抓好“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培训,规范网点销售行为、组织指导促销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广泛地进行宣传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民的购买热情。积极筹措资金,为各乡镇(办)财政所配备了数码条码枪,加快了家电下乡补贴工作进度,减轻了工作量,提高了补贴信息录入工作的准确率。同时市财政部门深入到乡镇(办)办财政所,对补贴资金的拨付程序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确保农民群众能够及时领取补贴资金,确保了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据悉,我市已补贴6420台(件),兑付补贴资金182.6万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及补贴额稳居保定各县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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