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立根)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提高孕产妇、儿童入保和系统管理率,我市自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管理系统”,全市各助产单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全部由计算机管理系统打印,不再出具手写《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籍登记时,以计算机打印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准,手写的将不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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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郑立根)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提高孕产妇、儿童入保和系统管理率,我市自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管理系统”,全市各助产单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全部由计算机管理系统打印,不再出具手写《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籍登记时,以计算机打印的《出生医学证明》为准,手写的将不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