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谦)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保定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突出预防为主,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为“三项制度”建设和承诺事项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整改监督检查制度、隐患整改评价机制、公众举报隐患查处制度、政府挂牌督办和统计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格按规定动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知道,规范各级领导和监管人员的监督检查行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排查隐患走过场、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登记建档,建章立制,加强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