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志超)4月21日,我市召开“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动员部署会,副市长李永侃出席会议并就开展好募捐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大力弘扬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确定自2010年起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募捐活动从每年4月19日开始,4月30日结束。
募捐范围为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驻定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企业在岗职工。募捐标准为本人本年度4月份一天的基本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特困职工原则上不参加捐款。
救助对象分五类:一是不具备脱困条件,需要长期救助的特困职工。二是就读大中专(含高职)和高中的特困职工子女。三是患恶性肿瘤等十种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的特困职工及其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患其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的特困职工。四是患恶性肿瘤等十种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并参加本活动的捐款职工及其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患其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并参加本活动的捐款职工。五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到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和参加本活动的捐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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