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和刚)6月9日,我市行政服务中心被保定市行政服务管理会评为四星级行政服务中心。
我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8年12月,中心与市优化办合署办公,为市政府特设机构,设在市纪委,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和全市优化环境工作。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便民、规范、公开、高效”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房地产项目联合审批,扎实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以规范运行为目标,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为平台,强化“三个到位”(项目进厅到位、人员授权到位、管理服务到位),推行“三个规范”(规范服务措施、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制度),狠抓“四项工作”(抓效能建设、抓窗口管理、抓政风行风、抓权力监控),严格落实审批服务回访制、“月查季通报”制、“一口”对外制,“一次”告知制、“一条龙”服务制、“一长”负责制、“一章”审批制以及首问负责、联合审批。同时,中心还制定领办代办、限时办结、缺席默认、超时默认、考核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积极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2009年,中心被保定市评为“优化环境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和“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目前,中心内共有进厅单位22个,配套服务和中介机构5个,内设3个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企业注册登记平台)和一个拍卖交易大厅、1个评标室,设置服务窗口50个,涉及220项服务审批职能。2009年,中心各服务窗口全年累计办理项目审批业务575个,便民服务项目22142个,按时办结率99.2%,完成各类收费(税)6189万元。今年1—5月,中心各服务窗口累计办理项目审批业务和便民服务业务9513个,累计收费(税)256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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