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伟强)日前,我市再次争取上级奖励资金630万元,用于促进我市生猪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这是我市从2007年开始,连续四年获此奖励,共争取上级资金3203万元。
近年来,我市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养殖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全市建成存栏百头以上规模养猪场600余个,存栏千头以上规模养猪场10余个,存栏万头以上规模养猪场2个,通过肉联厂、冷冻厂等一批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连续4年被确定为国家生猪调出大县。
据悉,今年争取资金奖励范围为,在我市常年生猪存栏量在100头以上(含100头)的规模化养殖户。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生猪防疫服务资金63万元、生猪保险补助31.5万元、规模化生猪养殖户贷款贴息31.5万元、生猪重点项目建设189万元,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将与2009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78.265万元,总计367.265万元一并用于猪舍建设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等方面。但已享受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贴的养殖户不再列入此次补贴范围。其余315万元将用于全市统计的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户生猪存栏头总数平均分配,规模化养殖户生猪存栏头数以市农业局统计数据为准。
为管好、用好奖励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将于12月6日—12月17日组织各乡镇(办)对全市规模养殖户存栏头数进行摸底调查;12月11日—12月17日各乡镇(办)将统计结果进行公示;市财政局根据摸底调查情况,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测算奖励资金分配数额,制定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于12月25日前将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养殖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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