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伟强)12月3日,我市召开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工作会议,副市长李献强出席,农业、财政、监察及各乡镇办主管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宣读了我市关于《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办法》,奖励范围为我市范围内常年生猪存栏量在100头以上(含100头)的规模化养殖户,资金主要用于猪舍标准化建设改造,优良种猪引进,粪污的无害化处理,防疫服务费用支出,购买公猪、母猪和饲料等贷款贴息以及生猪保险费支出。对于已经享受2010年国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资金扶持的10个规模化养殖场,不再列入本次资金支持范围。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奖励资金,不允许搞任何变通、折扣;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运行,确保不出现任何偏差;要把握时限,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有序办事;农业、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落实的监督,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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