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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时间:2011-03-17 11:29:4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为进一步落实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春季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2日开始,5月31日结束。
据悉,这次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动员部署 。3月12日至20日,各乡镇政府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认真组织发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签定目标责任状。安排部署防控工作。
集中开展强制免疫。3月1日至4月20日,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五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同时,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炭疽病、狂犬病等其他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集中开展检疫监管行动。3月20日开始,定期集中开展检疫监管行动。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强化省外引进动物的检疫监管;组织各畜禽养殖场规范防疫工作。
强化排查疫情。3月21日至4月20日,对所辖区域开展一次动物疫情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加强疫情监测。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大型养殖场、养殖密集区、老疫区等重点部位的监测。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按照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行为的要求,畜牧部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场所及运输环节的病死动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完善病死动物处理制度,采取强制手段,严格落实“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加强督导检查。成立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组,健全督查制度,制定督查方案,深入基层,查找薄弱环节,消除疫情隐患。特别强化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及牲畜交易市场等防控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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