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志超)6月28日,我省召开城镇居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明旺及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收听收看。
我省从今年7月1日开始在部分县(市、区)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全覆盖。
会议指出,要提高对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扎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会后,保定市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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