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志超)7月28日,我市召开新民居建设工作调度会。市领导杨宝东、崔立新、高亚光、陈庆亮、李献强出席,我市新民居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及新民居建设任务的乡镇(办)党委书记,16个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农工委关于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总体进展情况的汇报,逐一听取了有关乡镇(办)对本辖区内新民居建设具体情况的汇报,向与会各示范村党支部书记了解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了解决的办法。
市长崔立新指出,省、保定市高度重视新民居建设,也是当前我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不遗余力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办)要主动工作,积极行动,把新民居建设摆上更为重要的位置。农工委要统一协调,掌握总体情况;乡镇(办)作为新民居建设的主体,要组织落实方案,指导各村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规范签订有关协议;相关部门要主动研究上级政策,主动介入工作,切实履职尽责。要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新民居建设实施细则,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各示范村要完善新民居建设方案及有关协议、手续。要简化工作,对新民居建设涉及的各种手续审批,农工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联审会议的方式,进行联合审查、验收,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新民居建设。
市委书记杨宝东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新民居建设是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二次革命”,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加速和稳步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新民居建设是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既要抓紧实施,又要扎扎实实,稳步推进。要加强对新民居建设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新民居建设规划、实施等都要由政府有关部门及领导小组严格把关。要加强对新民居建设的指导和巡查,成立新民居建设巡视组,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总汇报。要成立新民居建设协调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新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杨宝东要求,要明确新民居建设的基本要求,本着宜居、适度超前、符合程序的原则,既要大胆创新,又要谨慎工作,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的程序,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进行。要高度重视新民居建设规划,避免千篇一律,应当丰富多彩、符合实际。要注意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绿化、亮化、硬化等配套设施要同步实施。新民居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要同步,杜绝短期行为,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促进社会和谐。要坚持统筹和自建相结合,以自建为主要形式,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能动作用,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推动完成。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力戒说的大、做的小,更不能虎头蛇尾,半途而废。要在新民居建设中增长本领,检验才干。
杨宝东强调,新民居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其中既有市场经济规律,又有民主决策程序,必须综合考虑、统筹把握、科学推进。新民居建设要与城市建设和镇区建设,特别是中心镇的镇区建设紧密结合,通过新民居建设促进城中村改造,促进中心镇建设上档升级。金融、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要主动搞好对接,农工委要在对接中积极发挥协调作用,相关部门都要制定具体支持方案,形成支持新民居建设的强大合力。要鼓励和支持有资质、有实力的开发商参与新民居建设,推进村庄整体拆迁改造或联村建设。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高亚光对《农村新民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说明。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陈庆亮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讲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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