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新增6700多个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62人,新增劳务输出5133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1305人……一个个详实的数据,见证了我市2012年以来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效。
去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把就业再就业作为重点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坚持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入手,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站在和谐的高度来认识,站在为民的高度搞调研,凝聚强大的合力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采取“社区建设容纳一批、自谋职业消化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多种经济组织吸纳一批”等多种渠道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先后深入50多个单位和32个社区讲解就业政策,使用人单位腾出岗位130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加强就业宣传。采取设立政策咨询服务台、制作刊板、举办培训班,在定州日报、电视台开辟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春风行动”、“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项目、送资金、送服务”六送活动、再就业人员跟踪服务等活动,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社会氛围。为2756人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接待政策咨询3800余人次,发放政策问答及“明白纸”54000余份。同时把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就业,富民强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为城乡劳动者就业搭建平台,组织召开劳务输出、再就业招聘会5次,2000多人参加,70多个单位现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3800多个。
2012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700人,占省政府、保定市人社局年度任务6000人的11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62人,占省政府、保定市人社局年度任务2750人的104.1%;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352人,占省政府、保定市人社局年度任务1000人的135.2%。城镇登记失业率3.78%,低于省政府、保定市人社局4.5%的控制目标。转移农村劳动力21305人,占省政府、保定市人社局年度任务2.13万人的100%。公共职介机构安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01人,占保定市人社局年度任务800人的100%。实现新增劳务输出5133人。
此外,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征集见习岗位,安置76名高校毕业生见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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