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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四大行动”着力改善“两个环境”

时间:2013-01-21 14:47:3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郑立根)环境就是吸引力、生产力、竞争力。我市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在发展环境上突出政务环境建设,在生态环境上突出城乡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实施四大行动,大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增强生产要素聚集能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去年我市实施市本级以上重点项目42个,完成投资4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完成24.21亿元。
实施审批改革“阳光行动”。按照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收费最低的要求,进一步清理部门职权,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办理流程,上网公示职权信息,共规范服务流程276项,促进了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同时,对照各部门“两个环境”建设承诺,进行跟踪问效,严查效能、审批、处罚、监管等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实施服务发展“效率行动”。把服务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重心,进一步细化、量化优化环境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实现服务过程规范化、服务流程标准化。特别是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整合流程,简化手续,通过专人负责制、领办代办制,极大地缩减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推进了项目建设步伐。我市还设立了网络评议平台,由企业和群众在网上对各单位行政效能进行公开评议,量化评价。
实施服务平台“提升行动”。强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体系建设,下大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体外循环、前店后厂、超时限审批、人为设置障碍等问题,管理体系认证已通过专业认证机构初审。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教育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和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管理中心。每周安排一名市级党政领导到行政服务中心接待企业,已接待企业55家,到企业现场办公107次,协调解决问题62个。
实施城乡环境“整治行动”。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为重点,对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去年以来,各乡镇(办)累计投入资金600余万元,市财政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50万元,出动义务工11万人次,集中清运垃圾118万方,粉刷树木20余万棵,整修墙壁2.6万米,使镇村街道变畅了,卫生变净了,环境变美了,秩序变好了,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在全省县(市)评比中排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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