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庞佳艺)目前,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四清”工作已全面展开,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使全市农村环境面貌实现较大改观,促进我市村容村貌和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做好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定州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四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行政村9月底完成“四清”工作任务,并建立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四清”工作的具体任务是:清垃圾。全面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灭卫生死角。重点是对村街路口巷弄、田间林地路旁、河渠沟塘沿岸、村民饮用水源周边、农贸市场、学校企业、旅游景点等关键地段的各类积存垃圾,进行全面、彻底、限期清理,消灭卫生死角;同时,推进垃圾集运设施建设,村庄生活垃圾做到定点收贮、定时清运、集中处置;清理后,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和巷弄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农作物秸秆、树枝、废弃建筑材料、砖头瓦块等杂物,在视线可及范围内,无杂物乱堆、乱弃现象,做到村街村貌整齐洁净。清残垣断壁。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和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无乱搭、乱建现象,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和院内的垃圾、杂物,清理禽畜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为确保“四清”工作取得实效,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四清”工作,成立“四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按照所制定的方案抓好落实,确保成效。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介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破除陋习;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落实好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建立保障制度;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宣传先进经验,调动村民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加强督导考核。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督导考核组加强对“四清”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各乡镇(办)“四清”工作进度情况,并制定“四清”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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