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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全市妇女争创‘美丽庭院’行动”

时间:2013-07-17 10:41:3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庞佳艺)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我市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开展争创“美丽庭院”行动,以提升农村妇女和家庭生活品质为着力点,引领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善家居环境,达到“庭院美、居室美、身心美”,以女性的文明进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农村面貌的改造提升,在促进“四清”、“四化”中彰显女性力量和风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和省妇联“万村妇女争创美丽庭院行动”的要求,市妇联、市委农工委、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全市妇女争创‘美丽庭院’行动”。按照“三美”(庭院美、居室美、身心美)要求,通过集中整治,使广大农村妇女及家庭成员养成“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力争每村有60%以上家庭达到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美丽庭院”标准,并挂牌示范。
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宣传活动。市妇联印发了《全市妇女争创“美丽庭院”指导教材》和《指导手册》,向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宣传卫生清洁、绿色生态、科学文明的理念和知识,帮助妇女革除生活陋习,改善个人形象和家居环境,使“美丽庭院”知识入脑、入心、入家庭,通过宣传引导,使全市妇女自觉行动,争当“美丽庭院”创建的主力军。
实施“家庭清洁”集中整治大行动。围绕“三美”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家庭清洁大行动”,主要是彻底清扫庭院内外,清除各类垃圾及废弃物;整理物品,做到“六静八不”衣物净、居室净、厨房净、厕所净、禽舍净、院落净,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粪土不乱堆,柴草不乱摆,工具不乱丢,禽畜不乱养,棚舍不乱搭,杆线不乱拉。还要引导广大妇女更新观念,强化清洁意识,养成清洁卫生的习惯。
实行挂牌管理,树立标杆,示范带动。广泛开展“美丽庭院”评比活动,大力选树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家庭、好典型,加大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参与面;对“美丽庭院”实行挂牌管理,各乡镇(办)“美丽庭院”达标户达到总户数的60%以上,全市评选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0000户。
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妇女之家”,组建巾帼志愿宣传队、保洁队、监督队,广泛发动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最大限度发挥巾帼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带领广大农村群众维护乡村环境清洁。
为确保争创“美丽庭院”行动取得实效,我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把此项活动与妇联系统“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相结合,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建立“美丽庭院”争创行动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每天一次清扫、每季一次检查、每年一次评选”长效机制。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以点带面,通过培育典型、选树典型、学习典型、争做典型,起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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