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孙新亮)7月2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至8月14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企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专项检查内容为:劳动用工情况和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其中,劳动用工情况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工备案情况;按照法律、法规支付职工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支付加班工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重点是检查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和定人社字[2013]10号文件有关规定,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宣传发动、执法检查和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在执法检查中,由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所、医疗保险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规范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参保缴费行为,严厉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集中执法检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职能链接和工作协调。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和专项检查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依法用工的法制环境。并通过集中执法,进一步摸清本地企业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消除监察执法盲区,对存在问题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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