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会强记者贾旭鸿)8月1日,河北定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我市新运物流有限公司分别自行开具了我市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此同时,在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营改增”服务窗口,定州市龙海储运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现场申请代开了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张发票的顺利开具,标志着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启动。
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市国税局精心组织,按照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于今年5月启动了试点准备工作,6月完成了试点纳税人信息确认,7月份开展了政策宣传、内外部业务技术准备、软件安装调试和业务培训。对222户纳税人逐户上门审核确认,最后确定153户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通过组织学习培训、资格认定和发票审核确认等工作,这153户纳税人符合“营改增”相关要求,具备转换条件。
市国税局局长张新智介绍说,“‘营改增’专用发票的成功开具,标志着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国税部门将为试点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后续服务,帮助企业理顺新税种的核算和财务处理,尽快适应国税征管环境和增值税的申报方式。同时,密切关注‘营改增’各系统上线后的运行状况,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积极开展试点效应分析,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效开展,夺取试点工作全面胜利。”
据悉,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指部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而增值税是对产品或服务实现的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种,之前,由于营业税纳税人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无法进行抵扣,所以造成重复征税。实施“营改增”以后,将有效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和增值税链条断裂的问题,降低企业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增强现代服务业的竞争能力,有力推动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繁荣。据测算,实施“营改增”后,九成纳税人税负将得到不同程度的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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