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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驶入发展快车道

时间:2013-12-24 11:01:14  来源:  作者:

根据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我市率先实现了公积金职能对接和人财物划转移交。经省编委办和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次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市公积金事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在市财政全面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通知》,不断提高全市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让广大职工真正从公积金制度和贷款政策中得到实惠,构筑起比较完善的职工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有275个单位3.5万人建立了公积金制度,覆盖率82%;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8.2亿元,提取总额3.1亿元;累计为4808户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5.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75%;累计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91万元,为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民生改善、加快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凭借住房公积金独特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优势,公积金贷款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购房首选。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广大职工对公积金政策的感知度、信任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逐步确立了公积金贷款在职工住房消费中的主导地位,广大职工购房实现了应贷尽贷,应支尽支,圆了一大批职工的“住房梦”,撑起了百姓安居一片天,促进和拉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快了城市化建设进程。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推进制度扩面、保证正常提取、积极发放贷款的前提下,注重强化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加强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网络化建设,明确各业务环节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搞好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保持业务办理“零”投诉目标。实行贷前调查制、贷中审核制和贷后跟踪制,严防违规贷款、虚假套贷和人情贷款现象发生。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管理,对“五证”齐全的列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楼盘”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公积金贷款开发商代办制和领办制,拓宽个贷途径,延伸服务平台,分楼盘、分批次、分时段现场受理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使购房职工往返一次办结所有申请贷款手续,尽量减少职工往返等候时间,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融资压力,受到广大职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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