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亚湖)为坚决遏制建设工程领域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我市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建设(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新民居建设、水利施工、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市政建设施工、学校危房改造、工业项目施工(含各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和装修、修缮、拆除等施工活动)、旅游项目施工、农业项目施工、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及过境项目施工等所有在建项目(含燃气、供热、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施工),以及用于施工项目的办公房、施工人员临时住房搭建、拆除和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等施工活动。
整治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在目前开展的第一阶段工作中,以防止赶工期突击生产、防止施工人员煤气中毒、防止冬季施工易发事故为重点,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逐项对在建施工安全管理进行“十查”,即查施工手续是否完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否健全,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组织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危险源点、重要施工环节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开发商安全投入是否到位。
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针对冬季低温、大雾、降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而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部位和施工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应对低温、强降雪、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强化塔吊、提升设施等大型设备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五防”,即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的管理,坚决纠正施工作业中存在的“三违”行为,确保万无一失。
强化施工人员临时住所安全防火、用电、使用燃煤取暖安全管理。采取措施,加强检查,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煤气中毒、临时建筑物倒塌等事故;在年终岁尾,严防施工单位突击赶工期,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假日期间施工单位对设备和物品进行封存,安排好值班人员,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发生意外,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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