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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学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2014-01-07 17:26:0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闫韶红)日前,我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工作已经开始,补助金标准为每月630元,比去年提高63元。
申领失业补助金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全日制大学、困难家庭、我市户籍、2013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等条件。申领人员应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文件、档案进行申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困难家庭:1、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失业的。系指生源地为城镇家庭,其父母均处于失业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等。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的,以上家庭须提供相关证件。4、单身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须提供户口薄及相关证明等。5、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须出具村或居委会相关证明。6、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有重症病人的,须出具医疗卫生机构证明、病案资料等;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出具鉴定证明等。7、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系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的城、乡家庭,须提供其低收入家庭证明。
2014年1─6月期间每月的1─10日为申领登记时间,补助金标准为我市最低失业金标准的90%,从其提出申请当月起计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2013年补助金为每月567元,由于失业金执行标准提高,补助金与2013年相比也相应提高,每月可补助630元元。
按照规定,高校毕业生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实现就业的、家庭情况出现明显好转的,或者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就业的,将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据了解,2013年1至6月份我市为191名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52万余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在二楼大厅6号窗口受理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期限、发放失业补助金及咨询服务工作,咨询电话258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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