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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卫生室管理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时间:2014-03-07 14:54:09  来源:  作者:

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实行支农、惠农、护农政策的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解决了全市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据统计,庞村镇2013年参合人数为43261人,全年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门诊报免122957人次,报销金额1510093元;镇卫生院住院278人次,报销金额166340元。我们通过走访调研,发现群众对镇卫生院补偿情况比较满意,但是在农村卫生室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农民群众门诊看病不能得到有效补偿,不能充分体现农民医疗互助共济,严重挫伤了群众参合积极性。
群众门诊看病不能报销问题。这个问题在群众中反应比较强烈。据了解,每年乡镇卫生院核算到每个村新农合定点的医疗门诊统筹补偿配额是一定的,全年不能超越这个界限。如某村卫生室全年门诊统筹补偿配额为12万元,核算到每个月平均可报销1万元。由于受亲情因素影响或医疗点门诊量大等原因,未到月底门诊报销即已达到1万元,到月底前的几天内群众看病即得不到门诊补偿,导致群众意见很大。
参合卡长期滞留村卫生室问题。按照新农合管理规定,农民群众在门诊看病执行报销直通车制度,严禁群众的参合卡滞留在村卫生室。但是在现实中,参合卡长期滞留村卫生室现象非常普遍,造成个别村医随意划取用以骗取门诊补偿。
按照新农合规定,2013年全市门诊补偿为总费用的45%,每个参合农民门诊补偿最高为100元。如某户全家3口人,2013年门诊看病总费用400元,自己应承担55%即220元,门诊报销45%即180元,但是由于参合卡长期滞留在村卫生室,村医逐日将这一户的门诊补偿300元刷完。不该报销的报销了,超过了门诊统筹补偿配额,导致后来患者不能报销者增多。
群众认识存在误区,突击消费问题严重。刚刚实行新农合制度的前两年农民门诊看病用的是门诊账户,如果当年用不完可以累加到下一年度。近几年,门诊账户改为门诊统筹,大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门诊上的钱不花白不花。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村医不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到年底,群众突击消费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现象严重,出现看病取药不花钱,串换处方(口服药转换成静脉输液),串换药品名目(不在新农合报销目录内药品转换成可报销药品),虚加处方药品增大处方价格等严重违反新农合政策行为。
农村卫生室的使用管理不到位。近两年,全市积极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投巨资90%以上的村都建起了卫生室,但是重建轻管,农村卫生室的使用率不足60%。按照卫生室建设相关要求,村医必须合署办公,当前大多数能够做到,但由于受利益驱使,少数仍存在分散行医现象。另外按照规定所有药品都要实行零差价,由于多种原因,至今仍不能完全实现,还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中得到更多实惠。
注重教育,搞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不但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技能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服务水平,更要强化对村医的思想道德教育、医风医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在加强卫生部门教育监管的基础上,建议一方面加大纪检、检察等职能部门依法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严厉打击在新农合报销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设立监管平台,在各村均设立能够代表广大群众意愿的村民监管平台,监督在新农合报销中的不合理现象,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及时将群众意愿反馈到相关部门,减少甚至避免群众看病不能报销的情况发生。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当前,乡镇卫生院都实行了乡村一体化,药品零差价管理比较严格,措施比较到位。但是各村实行一体化仍存在一定难度,建议到今年底全市凡有卫生室的村力争全部实现一体化,分散经营的村医合署行医,药品实现零差价,避免不正当竞争给广大群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真正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市”,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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