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亚湖)3月14日,国务院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部署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市长李军辉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我市分会场集中收听收看。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逐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但是,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办学成本较高,教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不够稳定,辍学率相对较高,仍然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贫困地区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这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要坚持勤俭办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要强化省级统筹,优化投入结构,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做到资金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要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加强师资建设,使教师队伍在县域内合理流动;要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实现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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