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庞佳艺记者杨亚湖)6月4日,我省召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市长李军辉、副市长李永侃及各乡镇(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我市分会场集中收听收看。
会议指出,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复函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同意在我省及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按照总体要求,试点省份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基层组织,激发内在活力,进一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促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会议强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是繁荣农村商贸流通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抓好六个创新:即创新组织构架,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创新经营体系,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创新金融体系,破解农业发展瓶颈;创新管理体制,激发供销社内在活力;创新政策体系,在供销社法制建设和配套政策支持等方面实现突破。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改革责任,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提供改革支撑,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改革措施,努力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具有河北特色的供销社综合改革新路子,为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市长李军辉指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由市供销社牵头,研究制定出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全力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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