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韶红)为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严厉查处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自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组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公安、交通、水利、国有资产监管、工商和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对象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通过专项检查,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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