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严丽莎记者赵培)近日,《定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通过省政府批复。根据该批复,定州市城市性质为历史文化名城,冀中南地区区域中心城市之一。规划至2030年,定州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9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00平方公里。
批复指出,定州市要按照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整合空间资源、统筹城乡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聚集优质产业、强化精细管理,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空间有序、特色鲜明、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化城市。
要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分布,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要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强化城市空间尺度管控,重点保护好开元寺塔、贡院、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
要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定州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完善规划体系。
要健全城乡规划统一管理体制,严格落实“三区、五线”,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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