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荣昊)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当前非法集资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3月12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活动。
组织开展对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的集中清理整顿;加强对互联网论坛、博客、门户网站等网络信息的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类投资(担保、咨询)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租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依法打击以“担保、理财、典当、贷款代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共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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